長沙|法院判了:爛尾樓未償還貸款由開發商償還,買房人不用繼續償還

長沙|法院判了:爛尾樓未償還貸款由開發商償還,買房人不用繼續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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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法院判了:爛尾樓未償還貸款由開發商償還,買房人不用繼續償還

買的房子爛尾了 , 銀行貸款還用還嗎?問了律師 , 基本都是回答 , 還是要還的 , 并且是你本人還 。 因為《買房合同》和《貸款合同》是兩個合同 , 合同的雙方都不一樣 , 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 , 開發商逾期交房甚至交不了房 , 不影響你還款的義務 。 碰到這樣的糟心事 , 很多人面臨房子拿不到 , 貸款月月還要還 。 不還貸款 , 還要被列為老賴 , 信用記錄也全部壞了 , 即使有錢想買其他房子也貸不了款 。
男子小剛就碰到這樣的事情 , 小剛在上海工作 , 但是上海高企的房價 , 他把目光投到了浙江省嘉善縣 , 嘉善縣緊挨著上海市 , 開車到上海市區僅需一個小時 , 還有火車和高鐵 , 非常方便 , 吸引了一些上海的外溢客流 。 由于嘉善房價較低 , 上海小三房 , 嘉善大別墅 。 2014年底 , 小剛在嘉善買了一套大別墅 , 房屋總價較高 , 小剛貸款了392萬元 。

接下來 , 小剛就日盼夜盼自己的大別墅 , 沒想到3年后 , 開發商資金斷裂 , 房屋交付逾期 , 小剛仍然抱著希望繼續等 , 沒想到再過半年后 , 開發商正式申請破產 。 由于小剛購買的房屋不具備交付條件 , 實際上也不可能再交付 , 《購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 破產管理人通知小剛解除他與開發商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

非本案爛尾別墅 , 僅做示意
小剛房子是拿不到 , 但是貸款沒有消失 , 還要繼續還 , 小剛覺得特別委屈 , 房子拿不到 , 房貸包括利息繼續還 , 等于大幾百萬買了個空氣 。 于是2019年底 , 小剛不再還貸 。

非本案爛尾別墅 , 僅做示意
銀行自然把小剛告到法院 , 要求繼續還款 , 銀行理由很簡單:1.我們兩個之間合同跟你與開發商之間合同無關;2.我們貸款合同第38條約定也很明確 , 借款人(即小剛)與開發商之間就房屋質量、價格、履行等一切事宜均與銀行無關 , 銀行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你一次性提前全部還款 。

一審法院根據小剛與銀行之間貸款合同的之一約定 , 判決小剛一次性提前向銀行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共計220萬元 。

小剛看到判決書 , 差點沒背過氣去 , 房子沒拿到 , 開發商也沒把錢還給他 , 他還要給銀行一次性還款 。 小剛只能繼續上訴 。

事情在二審法院發生了轉機 , 二審法院改判 , 駁回了銀行的全部訴訟請求 。 理由有二點:1.合同第38條是銀行單方面出具的格式條款 , 加重了小剛的義務 , 減輕了銀行的責任 。 對于小剛沒有約束力 。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第21條規定地很明確:《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都被解除的 , 開發商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給銀行和買房人 。

因為住房貸款是由銀行直接打給開發商 , 而不是由銀行打給購房人 , 購房人再打給開發商 。 所以最高院的解釋是規定 , 既然是銀行直接打給開發商 , 那么開發商自然應該返還給銀行 。

本案中 , 就是這樣的情況 , 首付款由小剛付給了開發商 , 貸款部分由銀行直接打給了開發商 。 現在兩個合同均被解除 , 應當由銀行分別向銀行和小剛履行返還義務 。 判決是既合情也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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