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衛生標準和環境質量標準 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區環境衛生作業水平,建立健全道路灑水作業科學化、規范化、長效化管理機制,有效降低道路揚塵污染,實現精細化管理要求 。根據國家建設部《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鎮市容環境衛生勞動定額》、《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和《咸陽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與作業規范》,并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規范標準 。
適用范圍:
本規范標準適用于咸陽市建成區內所有道路、廣場及其附屬市政設施的機械化清掃、噴霧、灑水及沖洗作業 。
基本作業標準
1、機械化清掃和沖洗作業應達到車行道、人行道路面無浮塵、見本色,路緣石底部無積塵,干凈整潔 。噴霧和灑水作業保持路面長時間濕潤,能夠快速、有效降的低道路揚塵污染,將道路PM10污染指標控制在100μg/m3以內 。
2、環境衛生作業部門應建立專業的灑水隊伍,加強業務操作培訓,熟練掌握作業技巧,保障灑水效果 。
3、道路沖洗和灑水應避開上下班高峰時段,白天作業時應亮警示燈并鳴放提示音樂,夜間作業時應打開提示燈及示寬燈,禁止鳴報聲音信號 。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民群眾出行的安全影響 。
機械化清掃作業標準
1、機械化清掃和沖洗作業應達到車行道、人行道路面無浮塵、見本色,路緣石底部無積塵,干凈整潔 。噴霧和灑水作業保持路面長時間濕潤,能夠快速、有效降的低道路揚塵污染,將道路PM10污染指標控制在100μg/m3以內 。
2、環境衛生作業部門應建立專業的灑水隊伍,加強業務操作培訓,熟練掌握作業技巧,保障灑水效果 。
3、道路沖洗和灑水應避開上下班高峰時段,白天作業時應亮警示燈并鳴放提示音樂,夜間作業時應打開提示燈及示寬燈,禁止鳴報聲音信號 。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民群眾出行的安全影響 。
機械化清掃作業標準
1、機械化清掃作業前應檢查車輛性能,根據路面狀況調整好機掃車側刷和吸口 。作業時應避免“干掃”,做到噴霧清掃不揚塵,不漏土,清掃過后地面干凈整潔見本色 。不得出現刷口不落地、空轉空跑現象 。
2、機械化清掃保潔時間為早6:00—晚21:00,適宜全天循環作業 。三級及以上等級道路每天機械化清掃不得少于2次,保潔巡回進行 。清掃車速為5km/h~8km/h,保潔車速為10km/h
3、清掃時注意觀察路面清掃質量和路面障礙情況,對機掃車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應及時下車清除,確保清掃質量和設備不受損壞 。
噴霧、灑水作業標準
1、道路噴霧灑水作業期原則上為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作業期內如遇日平均氣溫低于8℃時,應禁止噴霧作業;氣溫低于2℃時,應禁止灑水作業 。
2、道路灑水作業應以噴霧為主,灑水為輔 。一級、二級道路噴霧作業每日3-5次(夏季6-8次);三級及以下道路噴霧作業每日2-4次(夏季4-6次) 。如遇高溫天氣(30℃及以上)或重污染天氣,再適當增加噴霧作業頻次 。灑水作業應作為補充,適時適量進行 。
3、噴霧灑水作業車輛速度應控制在15km/h~20km/h之間,不得倒車噴霧灑水 。遇人群密集和較窄路段時,要降低車速,調節水壓,減少水量,盡可能避讓行人 。
道路沖洗作業標準
1、日常道路沖洗作業時間為夜間21:00至次日6:00 。冬季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為嚴控作業時間期,溫度低于2℃時,嚴格禁止道路沖洗作業(特許情況除外) 。
2、道路沖洗作業時車速應控制在5km/h~8km/h之間,水壓調整適中 。如遇重大活動、會議保障或路面嚴重污染時,隨時安排沖洗作業 。
3、道路沖洗作業應采用“機械組合”或“人機配合”的模式,達到“一掃、二沖、三刷、四吸”作業要求 。即:“一掃”先清掃垃圾浮塵;“二沖”采用高壓或小型設備進行沖洗;“三刷”采用機掃車或人工進行洗刷;“四吸”最后采用洗掃車將刷洗殘留污水吸走 。沖洗過后路面應無殘留污水,顯本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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