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最高院明確城鎮戶籍子女可以通過繼承獲得宅基地使用權!

最高院明確:城鎮戶籍子女可以通過繼承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城鎮戶籍的人能否獲得宅基地使用權是很多朋友關心的問題,雖然法律中也明確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只能由村集體成員享有,但是如果村民去世,房屋本身又是可以繼承的,房和地又存在著不可分離的關系,那么城鎮戶籍的子女能基于房屋的所有權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嗎?沈律師今天通過一則案例來給朋友們分析一下!使用權|最高院明確城鎮戶籍子女可以通過繼承獲得宅基地使用權!

劉先生原是某村集體成員,后因為參軍將戶口遷出。退伍后,劉先生將戶口遷回,返回該村集體生活,劉先生重建了自己的房屋。2015年,劉先生去世。作為劉先生唯一的女兒,劉女士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但是遭到拒絕。登記機關的理由是:劉女士是城鎮戶口,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也就不能進行登記。劉女士將登記機關告上法庭,要求登記機關履行登記職責。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根據自然資源部2020年9月9日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3226號建議的答復:“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劉女士雖然是城鎮子女,但是根據該答復,可以取得宅基地使用權,故登記機關應當為劉女士辦理登記。最終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使用權|最高院明確城鎮戶籍子女可以通過繼承獲得宅基地使用權!

以上是關于城鎮戶籍子女能否通過繼承獲得宅基地使用權這一問題的簡單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遇到了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等問題,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用權|最高院明確城鎮戶籍子女可以通過繼承獲得宅基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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