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房產證離奇消失!杭州女子傻眼:老公背著我把房子249萬賣了!法院為何這樣判?

碧桂園|房產證離奇消失!杭州女子傻眼:老公背著我把房子249萬賣了!法院為何這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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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園|房產證離奇消失!杭州女子傻眼:老公背著我把房子249萬賣了!法院為何這樣判?

因為房子的事 , 蕭山的李女士和丈夫鬧過好幾次不愉快 , 這一年來一直陷在一樁官司里 。
“我沒有簽過賣房協議 , 也明確提出不想賣房 。 ”李女士說 , “打官司一審輸了 , 法院判了‘配合過戶’ 。 ”
為此 , 李女士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 本周五將二審開庭 。
記者想通過李女士的案例 , 和大家聊一聊房子買賣中應當注意的事項 。
外地的房子
被丈夫做主賣掉了
事情要從幾年前說起 。
“差不多是2018年的時候 , 蕭山這邊有中介介紹去嵊州買房 。 ”李女士回憶 , 剛好家里有些閑錢 , “我老公跟著就一起去看房子 。 ”
當時花了兩百三十多萬 , 李女士家在嵊州買了一套180多平方的房子 。
去年4月中旬 , 李女士在家收拾東西 , 突然發現這套房子的房產證不見了 , 問了丈夫才知道房子已經被賣掉了 。
丈夫張先生說:因為這套房子 , 夫妻倆鬧過矛盾 , 所以他就有心想賣掉 。
2021年3月 , 嵊州那邊有中介聯系了張先生 , 說是有客戶看上了這套房子 。

資料圖
沒有和李女士商量 , 在雙方確定意向后 , 張先生帶著妻子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去了嵊州 。
張先生和買家約定房子總價249萬 , 首付100萬一個月內付清 , 剩余149萬房款辦理按揭 。 當天張先生收下20萬元定金 。
當天張先生在該協議中簽下這么一條:因共有人李某不在現場 , 由張某代簽名 , 簽名后 , 一切法律責任由張某承擔 。
所以 , 當2021年4月李女士知道房子“背著自己”被賣后 , 不大高興 , 明確提出不同意 , 在她看來 , 自己沒有簽過賣房協議 , 也沒有出具過委托書 , 那么這份售房合同應該是不成立的 , 她打電話告訴中介“房子不賣了” 。
這是這場官司的起因 。
因為房子惹上官司
一審輸了
買家堅持要履行合同 , 將李女士和丈夫告上了法庭 。
對方要求有三點:繼續履行合同 , 協助對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0萬元;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
小時新聞記者從李女士發來的嵊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中 , 再次捋了一遍這樁官司 。
根據原告的說法 , 2021年3月12日 , 到嵊州某中介公司看房源 , 看中了李女士家的房子 。 中介說當時是和李女士聯系過的 , 并和他們夫妻約定3月13日下午到嵊州簽協議 。 只是3月13日當天李女士表示有事來不了 , 由張先生帶著身份證、房產證等手續委托前去辦理簽訂買賣合同及收取定金手續 。
到了4月15日 , 原告通過中介向李女士要銀行卡 , 準備支付首付款80萬元 , 被告知李女士不同意賣房子 , 原因是房子漲價 。
丈夫想賣 , 妻子不同意 , 房子買賣陷入僵局 , 因此原告向法院起訴 。
對于原告的說法 , 有幾點張先生不認同 , 他說一開始自己的報價是298萬 , “中介說買家是誠心想買的 , 讓我便宜點 。 ”商量之后 , 中介的店長擬了一份合同 , 張先生簽了字 , “我和我老婆沒有講過這些事情 。 簽協議和簽協議后我都沒有和我老婆說過 。 有人買房的事情她是不知道的 。 ”
再之后就是李女士找不到房產證、張先生瞞不住了 , 才告訴妻子 。
此外 , 張先生還提到一點 , “中介說我打電話和我老婆確認價格這一點也是不屬實的 , 因為我老婆不知道這件事情 , 我也沒有打電話給我老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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