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北京二中院:朋友圈廣告藏陷阱,代辦公租房勿輕信

公租房|北京二中院:朋友圈廣告藏陷阱,代辦公租房勿輕信

申請公租房無捷徑 , 代辦公租房勿輕信 。 小編帶你看一個案例:
案情簡介:

2017年6月 , 肖某在朋友圈看到某信息咨詢公司法人在朋友圈發狀態 , 稱可以代客戶辦理公租房 , 辦理不成功全額退款 。 肖某經與其聯系后 , 通過微信朋友圈轉發信息拉客戶賺取了代理費 。 后肖某私刻該公司公章 , 在朋友圈發消息招攬客戶 , 并根據被害人的具體情況自行擬定費用 , 簽訂合同并收取費用 。
肖某謊稱其發小的父親家中“有關系” , 但實際上肖某本身并沒有辦理公租房的能力和資質 。 其在朋友圈發廣告承諾下房快、門檻低、可跨區選房等信息吸引被害人 , 收取被害人錢款后揮霍一空 。
后肖某的“買賣”越做越大 , 后期還自行成立了公司 , 發展多名代理 , 并將公司“業務”拓展到代辦北京戶口、北京車牌、各類資格證等事宜 。 但終究紙包不住火 , 越來越多的被害人打電話要求肖某賠償損失 , 此時的肖某已無力償還巨額“代理費” , 迫于壓力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 截至案發時 , 肖某共騙取170余名被害人“代理費”共計人民幣2800余萬元 , 大部分錢款被其揮霍殆盡 。
法院判決:
北京二中院經審理查明 , 肖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 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 , 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 , 數額特別巨大;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 虛構事實、隱瞞真相 , 詐騙被害人財物 , 數額特別巨大 , 其行為分別構成了合同詐騙罪、詐騙罪 , 依法均應予懲處并數罪并罰 。 判決肖某有期徒刑二十年 , 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 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一萬元 。 追繳被告人肖某違法所得退賠各被害人 。
一審宣判后 , 肖某表示服從一審判決 , 不再上訴 。
法官提示:
公租房、車輛搖號等行政申請均需通過必要的審核手續 , 廣大市民朋友們要通過正規渠道辦理 。 如有機構或個人發布“代辦公租房”等廣告 , 要提高警惕 , 自覺防范風險 , 切勿輕信 , 以免財產遭受損失 。
供稿:北京二中院
【公租房|北京二中院:朋友圈廣告藏陷阱,代辦公租房勿輕信】編輯:常躍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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