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溺水十二項必須內容


預防溺水十二項必須內容


1、下水時切勿太餓、太飽 。飯后一小時才能下水,以免抽筋 。
2、下水前試試水溫,若水太冷,就不要下水 。
3、若在江、河、湖、海游泳,則必須有伴相陪,不可單獨游泳 。
4、下水前觀察游泳處的環境,若有危險警告,則不能在此游泳 。
5、不要在地理環境不清楚的峽谷游泳 。這些地方的水深淺不一,而且涼水中可能有傷人的障礙物,很不安全 。
6、跳水前一定要確保此處水深至少有3米,并 且水下沒有雜草、巖石或其他障礙物 。以腳先入 水較為安全 。
7、在海中游泳,要沿著海岸線平行方向而游,游泳技術不精良或體力不充沛者,不要涉水至深處 。在海岸做一標記,留意自己是否被沖出太遠,及時調整方向,確保安全 。
8、有開放性傷口、皮膚病、眼疾不宜游泳 。
9、感冒、生病、身體不適或虛弱不宜游泳 。
10、雷雨的天候不宜游泳,風浪太大、照明不佳不要游泳 。
11、要在有救生員及合格場所游泳 。
12、下水前先做暖身運動 。下水的裝備要帶全,一定要帶泳鏡 。水中切忌慌、亂,如遇抽筋,請保持冷靜,改用仰漂 。
游泳:
【預防溺水十二項必須內容】是人在水的浮力作用下產生向上漂浮,憑借浮力通過肢體有規律的運動,使身體在水中有規律運動的技能 。17世紀60年代,英國不少地區的游泳活動就開展得相當活躍 。1828年,英國在利物浦喬治碼頭修造了第一個室內游泳池,這種泳池到19世紀30年代,在英國各大市城相繼出現 。1837年,在英國倫敦成立了第一個游泳組織,同時舉辦了英國最早的游泳比賽 。1896年,游泳被列為奧運會競賽項目 。游泳的最高組織機構是國際游泳聯合會,總部設在瑞士洛桑 。1908年由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英國、匈牙利和瑞典游泳協會倡議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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