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楊|3萬賣出,17年后價值1135萬,賣家反悔,宅基地買賣糾紛如何解決

張楊|3萬賣出,17年后價值1135萬,賣家反悔,宅基地買賣糾紛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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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楊|3萬賣出,17年后價值1135萬,賣家反悔,宅基地買賣糾紛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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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 , 有關宅基地的買賣糾紛越來越多 , 尤其是那些一二線城市 , 因農村宅基地、房屋拆遷升值高 , 那些原先出售農村宅基地、房屋的人自然是不甘心 , 他們臨時反悔 , 索要已賣出的宅基地 。
那么 , 對于宅基地買賣糾紛 , 應該如何解決呢?
01、案例2018年 , 北京順義區在河東一帶展開了拆遷工作 , 家在柳各莊村的何大海一家興奮不已 。 他們一家在2001年時從四川搬遷至北京 , 并買下了這套530平方米的宅基地 , 當時價格才3萬元 , 而這次拆遷后 , 按照補償標準 , 何大海一家可拿到1135萬元 。
何大海一家盡管生活在北京 , 可17年來生活很是貧困 , 如果能拿到這筆賠償金 , 那一家人將能夠翻身做主 , 成為千萬富翁 。

然而 , 2年過去了 , 村子里其他人早已搬走 , 唯獨何大海一家沒有任何動靜 , 不是他不想搬遷 , 還是原房主于泊千方百計阻撓 。
其實早在2011年時 , 于泊就想要索要宅基地 , 但他只愿意給3萬元 。 兩人鬧到法官那里 , 判決表示 , 于泊需支付70-80萬元才能拿回宅基地 , 因價格太高 , 于泊根本拿不起 , 只能放棄 。
因此 , 得知柳各莊村拆遷后 , 于泊不甘心 , 再次找了上來 , 表示賠償金屬于自己 , 頂多給何大海一點賠償金 。
于泊表示 , 當年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 宅基地不能買賣 。 不過他的說法遭到了順義區相關政府人員的反駁 , 原因是北京有相關文件 , 宅基地買賣糾紛案件 , 因出賣方利益而起訴的 , 出賣方要承擔主要責任 , 買受方是次要責任 。

同時 , 于泊和何大海均不是柳各莊村的村集體組織成員 , 因此拆遷賠償沒那么簡單 。
很快 , 法院就對此糾紛進行了梳理 , 雙方也達到了一致 。 從判決來看 , 于泊可享受拆遷補償的30% , 何大??上硎?0% 。
總的來看 , 于泊家可分到111.3㎡的安置房以及38.22萬元的現金賠付;何大海家可拿到259.7㎡的安置房以及21萬元現金 。
02、如何避免宅基地糾紛?農村房屋、宅基地的買賣糾紛 , 這些年一直存在 , 且因買賣交易時間長、案情比較復雜、調解難度大、自建房已翻建等 , 使得案件審理更為麻煩 。
通常來說 , 因買賣合同不規范、房屋升值帶來的利益驅動、城里人購買宅基地的政策禁止性均會產生宅基地的糾紛問題 。

那么 , 如何才能避免糾紛問題?宅基地作為村集體共同擁有的產權 , 是不可以進行買賣的 。 同時又因為“地隨房走”的原則 , 宅基地和農村自建房是一體的 , 兩者不能分開買賣 , 因此自建房想要出售并不容易 。
早在1999年時 , 國務院就頒布《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土地炒賣的通知》 , 其中指出 , 城里人不得去農村購買宅基地 , 也不能為其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
如此就可看出 , 城鎮居民去農村購房是違法的 , 雙方簽訂的合同也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
因此 , 農村房子可出售的對象 , 必須是本村集體成員 , 外來人員或非農村戶口均不能買賣 。
也就是說 , 就算買家之前是本村村民 , 但如果轉為城鎮戶口 , 也無法進村購買宅基地 。 而符合條件的本村集體成員 , 也要滿足“一戶一宅”原則 , 如果對方所在的戶口名下已有宅基地 , 也是不能再次購買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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