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補償不合理,收到補償決定后慌了?你可以從這兩點入手做

征收補償決定這個文件,遇到過拆遷的老百姓想必都非常地清楚,當被征收人遲遲與征收方就補償事宜協商不成,達不成補償協議時,征收方就會為了盡快拿到土地,對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收到此文件,那么則預示著,被征收人的房屋有隨時會被強制拆除的風險。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從上述的法律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在收到補償決定后,被征收人是有權就補償決定提起相應法律程序的,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向相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在規定的期限內搬遷,那么,其房屋面臨的結局只有一種,就是被強拆。
當然,這個強拆也分合法強拆和違法強拆,合法的強拆就只有一種,就是如上述之規定,由相關部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即司法強拆。但實踐中,我們大多數被征收人遇到的強拆往往不是“司法強拆”,而是“行政強拆”,就是在沒有獲得法院允許的情況下,征收方擅自組織人員強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這是不合法的。
行政訴訟|補償不合理,收到補償決定后慌了?你可以從這兩點入手做

那么,收到補償決定后怎么辦呢?是不是只能等著被拆?答案是,當然不能等著被拆,房屋一旦被拆,我們就失去了談判的唯一籌碼,所以,建議大家可以這樣做
一、首先要判決該補償決定是否合法
根據相關的裁判案例,判斷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是否合法,可以從依據、主體、程序、實體內容四個層面判斷。
1、作出主體是否合法
根據590號令中的規定,作出征收補償決定的主體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如果被征收人收到的補償決定是由其他相關部門作出的,那則是不合法的。
2、依據是否合法
從590號令第二十六條規定中我們可以得知,這里的依據指的是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而征收補償方案又是根據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擬定的。如果相關部門未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未對被征收房屋進行風險評估,未征求被征收人意見,便制定補償安置方案,那該補償方案則是不合法的,既然補償方案都不合法了,那依據補償方案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自然而然的也就不合法了。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中的規定,相關部門需要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組織有關部門擬定補償安置方案,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后,需要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公告時間至少三十日。
3、程序是否合法
征收程序比較的復雜,但是審查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可以先從評估程序、評估報告的作出程序來進行。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評估機構的選定應當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被征收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抽簽等方式確定。
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應當包括評估對象的構成及其基本情況和評估價值。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示。分戶初步評估結果公示期滿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委托評估范圍內被征收房屋的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