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為何村民在耕地上建房屢屢發生?

導語: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簡單地說,就是根據各地區所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經規定好了土地用途,并且將土地分為了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農用地就是我們常說的農業用途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并且耕地保護是更為嚴格的。在農村,村民家家戶戶蓋房子所用的地,也就是宅基地,按土地分類的話是屬于集體建設用地。所以說,種糧食的耕地和蓋房子的宅基地,那是兩種完全不用性質的土地,并且我國是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

村干部|為何村民在耕地上建房屢屢發生?

這也是為什么耕地上是不允許建設房屋的,不僅改變了土地用途,還違反了法律規定。據了解,幾乎大多數的農村都存在亂占耕地建房的現象,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村民在耕地上建房的事件屢屢發生呢?村干部道破其中的緣由,我們一起來看看。
01
認為耕地是自家的
農村的耕地一般情況下都會以家庭承包方式分給村里的村民,并且村民是無償擁有這部分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不用支付任何形式的租金。最早的家庭承包是從1978年開始的,距今已有四十多年了,在很多老一輩人的思想里,分給自家的土地那就是自己的了,自己想怎么處置就怎么處置,認為在耕地上建房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其實不然,對于農村土地來說,即便是分給村民的土地的所有權,也是屬本村全體村民共同所有的,并非私人所有。
02
不懂土地用途及其分類
農民雖然與土地打了大半輩子交道,但是對農業地和建設用地是沒有任何概念的。如果沒有學習過土地相關法律的話,不僅農民,就算是上過大學的人也無法區分,就更別說知道農業地轉為建設用地的話,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手續。所以在村民的眼里,耕地是土地,宅基地也是土地,既然宅基地能蓋房子,那耕地為啥不能呢?所以耕地上建房一度被村民認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說到底,還是村民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
03
村內宅基地緊缺
農村村民蓋房需要土地,而在人地矛盾突出的情況下,村內的空閑宅基地有限,顯然村里的宅基地已經滿足不了村民的蓋房需求,而占用耕地建房成功地幫村民解決了沒有宅基地的難題。有的村民自家的耕地離村內比較遠,就買別人家的耕地來蓋房,這也是亂占耕地建房的一種行為。
04
占用耕地建房監管力度欠缺
以前村民建房大多都是不經過審批,選好地塊之后就開始拉土拉磚動工蓋房了。這一家占用耕地建房沒有被發現,另一家也就開始了,于是村里面亂占耕地建房的現象就登層出不窮了。村干部作為監管的一線人員,其實也很為難,攔也攔不住,蓋好了再去拆更難做人,只能選擇睜只眼閉只眼。
結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與耕地保護是相悖而行的。去年9月份,自然資源部出臺了《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發出了對亂占耕地建房將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并且延續至今,各農村一直在嚴查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一經查處,絕不姑息。希望村民朋友能夠引以為戒,切勿再出現占用耕地建房的行為,否則得不償失。
來源:自然資源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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