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不擔責的5種情況 貸款保證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 , 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 , 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 也就說說 , 保證人作保證時 , 是以個人信用為債務人作擔保 。

擔保人不擔責的5種情況 貸款保證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以某財產作為擔保 , 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 , 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的行為 , 也就是說 , 擔保是以設定物作擔保的 。
不過 , 擔保人又包括:抵押人、留置人、定金支付人、保證人 , 因此擔保人又包括保證人 。但是兩人還是有大大的區別:
【擔保人不擔責的5種情況 貸款保證人和擔保人的區別】1.保證是一種人的擔保 , 以保證人的信譽和財產來為借款人提供擔保 。而擔保人則多是以其財產作為擔保 , 當債務人無力償還貸款時 , 債權人有權變賣、拍賣該財產 。
2.保證分一般責任和連帶責任 , 如果約定的是承擔連帶責任 , 則當債務人無法償還貸款時 , 將由保證人代償 。而作為擔保人 , 如果債務人不還款 , 同樣承擔代償責任 , 并將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
擔保人不擔責的5種情況 貸款保證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3.保證人不但自身負責 , 而且他的繼承人也負責 。
4.保證人不得承擔超過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 , 如果保證人替主債務人作出了清償 , 可以對后者提起訴訟 , 以求獲得償還 。
5.條件不同 , 擔保人、保證人的條件不同 。
6.時效不同 , 擔保人的責任時效為還款日屆滿的6個月 , 如果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擔代償責任 , 則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保證人就要看是否約定保證范圍 , 如果未作明確約定 , 則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 未約定保證期間 , 則債權人有權在還款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協議中有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的類似內容 , 保證期間則為債務履約期滿之日起的兩年 。
擔保人不擔責的5種情況 貸款保證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保證人和擔保人是需要承擔還款責任的 , 比如在借貸關系中 , 無論是作為保證人還是擔保人 , 如果借款人無法償還債務 , 都需要承擔代為清償債務的責任 。當然在其他的法律關系中亦是如此 , 比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 , 只要你在保證人或擔保人處簽名或者蓋章 , 就要承擔責任 。因此 , 我們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責任 , 不要輕易的給別人擔保或者保證 , 否則真是出力不討好 , 受傷的只能是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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