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人才購房補貼政策(11)


2.活動場地面積在250平方米以上,參會(參賽)在150人以上的,給予主辦單位最高20萬元補貼 。
第六十四條申請材料:
(一)《中山翠亨新區辦會參展補貼申請表》(附件16)(原件,加蓋公章);
(二)區管委會下發的同意辦會批準文件;
(三)主辦單位的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加蓋公章);
(四)場地租賃合同(加蓋公章,如利用自有場地,需出具產權證書);
(五)活動工作方案(加蓋公章);
(六)活動現場圖片或錄像(加蓋公章);
(七)活動總結(需展示活動成果,加蓋公章);
(八)辦會費清單及相應發票(清單需加蓋公章);
(九)主辦單位開戶許可證(加蓋公章) 。
第六十五條辦會補貼采用集中申請、集中受理的方式,申請時間如下:每年3月1日至3月15日、9月1日至9月15日(僅限工作日),其余時間不予受理 。
第六十六條申報流程:
(一)事前申請 ?;顒又鬓k單位應在活動舉辦5天前向中山大灣區國際人才港服務中心提交《中山翠亨新區大型活動申請表》(附件17)、主辦單位的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加蓋公章)、活動方案等材料 。
(二)預審 。新區管委會將對活動方案等材料進行預審 。預審通過后向主辦單位下發同意辦會批準文件 。
(三)申請 。主辦單位在活動結束后利用信息化平臺或到現場將申報所需材料提交至中山大灣區國際人才港服務中心 。
(四)初審 。中山大灣區國際人才港服務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出具初審意見 。
(五)公示 。通過初審后,中山大灣區國際人才港服務中心將申請情況通過新區官方渠道進行公示,為期5天 。
(六)審批 。公示期間未收到問題反饋或經調查反饋情況不實的,中山大灣區國際人才港服務中心將申請材料報送新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或新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
(七)資金撥付 。新區財政金融局根據新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或區新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情況向申請單位劃撥補貼資金 。
第二節參展補貼
第六十七條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
對新區企業、科研機構等單位參加全國性、國際性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現代服務業等行業展會、合作交流會議的,按展位費的50%給予補貼,單場活動最高10萬元,同一單位同一年度最高補貼20萬元 。
第六十八條申請材料:
(一)《中山翠亨新區辦會參展補貼申請表》(附件16,原件,加蓋公章);
(二)同意參展批準文件;
(三)參展合同或展位確認書(需列明展位費);
(四)展方邀請函或通知公告;
(五)展位費發票;
(六)參展現場工作圖片或錄像;
(七)活動成果及總結報告(加蓋公章);
(八)參展單位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加蓋公章);
(九)參展人員身份證明材料;
(十)參展人員在新區企業3個月以上社保繳費證明或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十)參展人員出入境證明材料(參加境外活動時提交);
(十一)申請單位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
第六十九條參展補貼采用集中申請、集中受理的方式,申請時間如下:每年3月1日至3月15日、9月1日至9月15日(僅限工作日),其余時間不予受理 。
第七十條申報流程:
(一)事前申請 。參展單位應在展會活動日5天前向中山大灣區國際人才港服務中心提交《中山翠亨新區大型活動申請表》(附件17)、參展單位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加蓋公章)、展會介紹、參展方案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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