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新生兒居民醫保待遇起始時間


沈陽新生兒居民醫保待遇起始時間


新生兒
●新生兒母親妊娠后,可憑夫妻身份證提前為新生兒辦理參保繳費手續,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新生兒出生后3個月內參保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新生兒出生3個月后參保繳費的,自參保繳費到賬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如新生兒參保繳費在出生下一年度的,須按出生年度繳費標準補繳費用,方可享受出生年度的醫保待遇 。
在集中參保期內辦理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
●連續參保繳費人員、同時繳納當年及下一年費用的人員、僅繳納次年費用的斷保后續保的在校學生、僅繳納次年費用的新參保及斷保后續保的非在校未成年居民,待遇期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以中小學生(或大學生)身份在本市首次參保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待遇期為當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沈陽新生兒居民醫保待遇起始時間】●僅繳納次年費用的新參保及斷保后續保的成年居民,待遇期為次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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