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給工資怎么辦

如果用人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 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上班不給工資怎么辦】【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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