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裁定時間

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之后 , 法院審查期限15天;管轄權異議一審裁定出來后,被告還有10天的上訴期;然后一審法院會批量向二審法院移送案卷,二審法院審理期限是30日;如果維持裁定,再將案卷移送回一審法院 。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百零九條
【管轄權異議裁定時間】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第一審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訴、抗訴案卷、證據,應當審查是否包括下列內容:(一)移送上訴、抗訴案件函;(二)上訴狀或者抗訴書;(三)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一份)及其電子文本;(四)全部案卷、證據,包括案件審理報告和其他應當移送的材料 。前款所列材料齊全的 ,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收案;材料不全的,應當通知第一審人民法院及時補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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