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農村拆遷再來!保宅先保房,戶口抵一半?宅基地繼承拆補要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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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農村拆遷再來!保宅先保房,戶口抵一半?宅基地繼承拆補要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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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農村拆遷再來!保宅先保房,戶口抵一半?宅基地繼承拆補要當心

農村“空心化”程度的越來越高 , 引發了一種現象 , 那就是很多農民 , 由以前的不愿意拆遷 , 變成了希望拆遷 , 以此來體驗一把富人的生活 。
近期 , 國務院發表了一個重要文件 , 即《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 , 在這個《方案》中 , 國家已經明確表示 , 堅持縣域規劃建設一盤棋 , 明確村莊布局分類 , 細化分類標準 。 而這也預示著 , 未來幾年 , 農村拆遷會再來 。

其實 , 鄉村建設規劃對于農民而言 , 最重要的兩件事無疑就是拆遷補償和宅基地繼承 。 前者能夠讓拆遷之后的農民了卻后顧之憂 , 而后者則決定著在大多數未拆遷農村 , 農民的宅基地和農房能否得以世代延續 。


依照現在的法律法規 , 宅基地的繼承和滅失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

宅基地的繼承 , 以前就是簡單的“子承父業” , 而隨著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 , 其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動 。 比如 , 《民法典》最新規定 , 兒子、女兒在宅基地繼承上 , 擁有同等的權利 。
不過 , 對于農民影響更大的變動在于《繼承法》明確表態 , 因繼承多出的宅基地不受“一戶一宅”的影響 , 對應資產受本法保護 。 另外 , 國家已經明確表態 , 戶口遷出的農村子女可合法繼承宅基地 , 并給予確權頒證 。
與此同時 , 此前 , 在宅基地滅失問題上 , 并沒有明確的法律限制 , 只有一種情況特殊 , 即農戶家庭成員全部離世 , 現實中缺少直接繼承人 。 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 , 宅基地和農房才會被村集體收回 。
不過現在 , 以上這種情況不再是導致宅基地滅失的唯一原因 , 因為宅基地使用權必須建立在宅基地使用功能尚在的基礎上 。 如果地上房屋倒塌連續超過兩年 , 那么對應的宅基地使用權將自動滅失 。
總的來說 , 宅基地的繼承和滅失 , 隨著宅基地管理政策的不斷加嚴 , 相較之前已經有了很大變動:因繼承多出的宅基地受到《繼承法》的保護;戶口遷出的農村子女也可以合法繼承宅基地;地上房屋倒塌會導致宅基地使用權滅失 , 因此“保宅先保房”是農民保住宅基地使用權的關鍵 。

除了宅基地的繼承以外 , 現在宅基地的拆遷補償同樣需要農民當心 。

農村拆遷補償主要分為兩部分 , 一個是宅基地補償 , 另外一個是地上房屋及附著物補償 。 以前在進行農村拆補時 , 會直接統計農民的宅基地和農房數量 , 然后進行匯總補償 , 并不會對地上房屋的狀態進行深究 。
不過 , 就如上面所說 , 目前宅基地的使用權已經與地上房屋的狀態進行了直接掛鉤 , 即宅基地空閑 , 宅基地使用權就不存在 , 而宅基地使用權不存在 , 那么拆遷方就不會對空白宅基地進行單獨賠付 。 因此“地上無房不賠”更需要農民當心 。
除此以外 , 就是上面所說 , 國家保障進城農民的宅基地權益 , 不會以退出宅基地作為阻礙農民進城的條件 , 并允許戶口已經進城的農民子女 , 回到農村對老家宅基地進行確權 , 并獲得對應的《不動產權證》 。
但是 , 這份“繼承權” , 是依托“地隨房走”原則 , 讓戶口遷出子女對宅基地和農房進行同步“繼承” , 而這也意味著他們手里的宅基地使用權“房倒即無” 。 也正因如此 , 當家里的老人離世后 , 戶口遷出子女就只能獲得地上房屋和附著物補償 , 無緣宅基地補償 。 所以農民需當心“戶口抵一半”拆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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