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物品被宿管阿姨拿去賣錢怎么處理


私有物品被宿管阿姨拿去賣錢怎么處理


【私有物品被宿管阿姨拿去賣錢怎么處理】盜竊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這里的重點是看被盜財物的價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發布的《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被盜財物價值在人民幣500-2000元以上的,數額較大 。個人認為,即使價值在2000元左右,公安機關也不一定立案偵查,因為現在物價漲得太快了 。但是公安機關不立案,可以參照《侵權責任法》第二條【適用范圍】,侵害民事權益的,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 。、以及第十九條【財產損失的計算】侵害他人財產權益的,財產損失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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