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還流程
1.完善穩崗返還經辦工作流程 , 無需企業申請,各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或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失業保險大數據比對,確定擬發放企業名單 。
2.擬發放企業名單要及時通知穩崗返還聯合審核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進行審核 。
3.對審核確定并通過公示的企業,穩崗返還資金直接撥付至企業單位賬戶 。【蘇州企業穩崗返還補貼 蘇州穩崗返還流程】
4.穩崗返還公示、政府審議、資金撥付等,按現行政策和流程執行 。
返還條件和標準
對裁員率低于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且2019年度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并通過發改、工信、生態環境等部門聯合審核,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和“僵尸企業”的,按照企業及其職工2019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50%的標準給予企業穩崗返還 。
其中,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放寬到2019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其他企業裁員率標準暫按我市2019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1.84%執行 。
裁員率計算辦法等仍按照《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保就〔2019〕13)號和《關于加快落實穩崗返還政策的通知》(蘇人社函〔2019〕360號)文件相關要求執行 。
疫情防控期間 , 開辟勞務派遣企業申請穩崗返還政策綠色通道 , 勞務派遣企業經書面承諾 , 可不提供相關補貼資金歸屬協議等 。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政策 , 待上級政策明確后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