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平陽博士研究生就業補貼發放標準

【溫州平陽博士研究生就業補貼發放標準】

溫州平陽博士研究生就業補貼發放標準


溫州平陽就業補貼均2年發放 。
第1類對象中博士研究生:總額6萬元;
第2、3類對象補貼額度按《關于高水平建設人才生態最優市的40條意見》(溫委人〔2020〕1號)標準的150%兌現 。其中博士研究生:7.2萬元
申報對象
第1類對象
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職來溫工作的35周歲以內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學排名前200位大學(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為準)或國內“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 。
第2類對象
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間首次來溫大型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以內) 。
第3類對象
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間首次來溫中小微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以內) 。
申請條件
第1-3類對象申請時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全職在平工作 。
以在平養老保險繳納情況為主要依據,以用人單位勞動(聘用)合同為佐證材料 。
2.新(首次)來平工作 。
由系統調用大數據認定,如近兩年在平無繳納養老保險記錄,則認定為新(首次)來平工作 。
3.年齡要求 。
第1類對象須35周歲以下,判定方式為“首次繳納養老保險時間(默認為X年X月1日)”-“身份證出生年月日”≤35 。第2類、第3類對象不受此限制 。
4.畢業要求 。
第2、3類對象須畢業5年以內,判定方式為“首次繳納養老保險年份-畢業證書取得年份” ≤5 。第1類對象不受此限制 。
5.單位要求 。
按《溫州市區產業政策獎補資金兌現管理辦法》(溫政辦〔2020〕68號)執行,其中第2、3類對象僅限企業人才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