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保險費


福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保險費


辦理條件
根據社保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2011年6月30日(含)前參保并繳費的、延長繳費五年(累計60個月)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
參保人年滿60周歲之前一次性辦理
辦理材料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登記表
身份證
辦理依據
【福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保險費】《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閩政〔2014〕49號)新農?;虺蔷颖V贫葘嵤r,已年滿60周歲符合規定條件的,不用繳費,可從參保登記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若中斷繳費,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應補足15年,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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