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申請渠道 2022嘉興提取公積金異地購房申請條件)


附申請渠道 2022嘉興提取公積金異地購房申請條件)


2022年嘉興市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申請條件及渠道
一、我市繳存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購房
(一)申請條件
職工或直系親屬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等自住住房;
提取申請日期在購買自住住房行為發生后五年內;
提取申請人為購房人本人或其直系親屬;
職工及配偶在嘉興市行政區域內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商轉公貸款) , 擬申請購房提取的同一套住房已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除外;
省內異地購房且購房行為發生在2020年8月11日之前或省外異地購房的 , 要求所購房屋在職工或直系親屬公積金繳存地或戶籍地 。
(二)辦理渠道
購房地為本市外、浙江省內的 , 可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長三角一網通辦”平臺辦理;
購房地為上海、南京、蘇州、無錫、合肥、蕪湖的,可通過“長三角一網通辦”平臺辦理;
購房地為上述區域外的可通過公積金“跨省通辦”服務專窗申請辦理 。
【附申請渠道 2022嘉興提取公積金異地購房申請條件)】二、本市外繳存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房
(一)申請條件
以繳存地公積金中心要求為準
(二)辦理渠道
繳存地為本市外、浙江省內的 , 可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 長三角“一網通辦”平臺辦理;
繳存地為上海、南京、蘇州、無錫、合肥、蕪湖的 , 可通過長三角“一網通辦”平臺在線申請;
繳存地為上述區域外的,可通過繳存地公積金中心網上辦事大廳或手機APP等線上渠道自助辦理(具體咨詢繳存地) 。如無線上辦理渠道 , 可在我市政務服務中心公積金 “跨省通辦”服務專窗遞交提取資料,由我中心工作人員與繳存地中心工作人員通過住建部監管服務平臺聯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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