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入口 2023年春季學期開陽縣轉學登記指南


時間+入口 2023年春季學期開陽縣轉學登記指南


《開陽縣教育局關于2023年春季學期轉學工作有關事宜的通告》
根據貴陽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規范貴陽貴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筑教辦函〔2021〕34號)、《開陽縣教育局關于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開教發〔2022〕3號)文件精神及幼兒園學籍管理要求,現結合實際,將開陽縣2023年春季學期轉學相關工作通告如下:
一、登記時間
(一)縣直學校、縣城民辦幼兒園:2023年2月6日-8日3天(上午9:00--12:00 , 下午14:30--17:00) 。
(二)鄉(鎮、街道)學校(園):2023年2月6日-8日3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
二、登記對象
(一)縣直義務教育學校
在有學位的情況下,縣直小學僅對縣城區域戶籍(即硒城街道、云開街道、紫興街道,但不含劉育村、白安營村、石頭村、溫泉村、頂方村、魚上村)和已辦理居住證(公安機關出具)的隨遷戶子女確需轉學對象進行登記;縣直初中學校僅對縣城區域戶籍(即硒城街道、云開街道、紫興街道)和已辦理居住證(公安機關出具)的隨遷戶子女確需轉學對象進行登記 。
(二)縣城民辦幼兒園
在有學位的情況下,縣城民辦幼兒園僅對縣城戶籍(即硒城街道、云開街道、紫興街道)和已辦理居住證(公安機關出具)的隨遷戶子女確需轉學對象進行登記 。
(三)鄉(鎮、街道辦)學校(園)
【時間+入口 2023年春季學期開陽縣轉學登記指南】在有學位的情況下,鄉(鎮、街道)對屬地戶籍學生、隨遷戶子女確需轉學的進行登記 。
高中階段學校轉學嚴格按《貴陽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筑教辦發〔2020〕69號)文件精神執行 。
三、轉學原則
(一)戶籍、學位優先原則 。
根據學生戶籍地所屬學校(園)學位空缺情況,對有需求的轉學對象實施轉學 。
(二)區域相對就近原則 。
在有學位的情況下,根據戶籍地等因素和家長及學生選擇,可相對就近實施轉學 。
(三)居住證就讀原則 。
根據縣域內學位供給情況,隨遷子女必須持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居住證 , 到有學位的學校(園)登記就讀 。
(四)畢業年級不予登記原則 。
按照學籍管理規定 , 畢業年級(幼兒園大班、小學六年級、初中九年級)嚴格按相關規定,不進行轉學登記 。
(五)幼兒適齡原則:小班必須是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中班必須是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 。
四、轉學登記地點
(一)縣直學校(園):擬轉入意向學校(民辦園) 。
(二)鄉(鎮、街道辦)學校(園):由屬地相關學校安排專人負責 。
五、登記資料(原件審核、復印件存檔)
(一)戶口簿戶主是法定監護人的
1.《開陽縣轉學申請登記表》(現場領取)
2.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子女頁復印件
(二)戶口簿戶主是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
1.《開陽縣轉學申請登記表》(現場領取)
2.轉學對象法定監護人須與戶主在同一戶口簿上
3.戶口簿首頁、戶主頁 , 監護人頁、子孫頁復印件
(三)再婚家庭的
1.《開陽縣轉學申請登記表》(現場領取)
2.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子女頁復印件
3.結婚證復印件
(四)隨遷子女
1.《開陽縣轉學申請登記表》(現場領取)
2.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子女頁復印件
3.父母、子女居住證復印件
注:所有原件經審核后,由家長帶回,復印件存檔 。
六、轉學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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