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育證明》由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發(fā)證機關)辦理 。
申領《婚育證明》,應當填寫《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并向發(fā)證機關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二)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南通市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所需材料】(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 。
已生育子女的 , 還應當提交由施術單位或者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避孕措施情況證明;計劃外生育的,還應當提交處理執(zhí)行情況證明 。
辦理材料
1、申請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兩張、戶口簿、身份證;
2、已婚的應持〈結(jié)婚證〉,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務證〉、落實節(jié)育措施證明、查環(huán)查孕證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會撫養(yǎng)費征收收據(jù)等證件,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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