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養老保險參保范圍


南通市養老保險參保范圍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1.本市市區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 。
2.本市市區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人員,以及外地戶籍、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且養老保險關系保留在本市市區的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人員 。
3.本市市區行政區域內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各類事業單位中的下列人員:
⑴編外人員、臨時工;
⑵2003年4月3日后進入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后勤服務人員等勞動合同制職工;
⑶2003年7月1日后被事業單位聘用 , 原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距國家、省規定退休年齡不滿10年 , 實行“占編不進編、協議工資制”的職工 。
4.上述對象中的離退休人員 。
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1.2003年4月2日前進入本市市區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勞動合同制職工 。
2.本市市區實行全額撥款、差額補助事業單位中,2003年6月30日以前進入的勞動合同制職工,以及2003年7月1日以后進入的首次就業人員(軍隊轉業軍官除外)、靈活就業人員和原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編職工;不包括已移交地方民政部門接收安置的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 。
3.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職工 。
4.市屬醫院在編職工 。
5.駐通的軍隊文職人員 。
7.上述對象中的離退休人員 。
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南通市養老保險參保范圍】本市市區戶籍,年滿16周歲 , 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就業人員(在校學生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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