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匯區退回公租房情況一覽


上海徐匯區退回公租房情況一覽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 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 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上海徐匯區退回公租房情況一覽】(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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