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著名音樂家魏東明先生的一次音樂會上,來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她就是王洪文的大女兒王亞萍 。
“寧跟要飯的娘,不跟做官的爹” 。
1972年,王洪文進京前,交給秘書廖祖康500元錢,讓他把自己的兒子帶到上海,和這些錢一起交給了崔根娣,并向崔根娣提出要離婚 。
王洪文還讓廖祖康告訴崔根娣,離婚也是為了她好 。
廖祖康到了上海之后,崔根娣也沒有多說,只留下一句話: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把孩子留給我就行 。
那時候的王洪文恐怕做夢也不會想到,這三個孩子會被妻子教養(yǎng)的非常好,大女兒王亞萍,還因為白酒起家,成了上海有名的女富豪 。

寧跟討飯的娘
王亞萍能不受父親的影響,成為一個女富翁,母親崔根娣的教養(yǎng)十分關(guān)鍵 。
崔根娣出生在上海一個工人家庭,認識王洪文時,她還是上海國棉17廠的一名普通女工 。
王洪文家里三代務農(nóng),他在1950年加入解放軍,后來又參加抗美援朝,成了一名通信兵 。
戰(zhàn)爭結(jié)束后,王洪文也從部隊轉(zhuǎn)業(yè),被分配到上海國棉17廠,當了一名保衛(wèi)干事 。
王洪文長相英俊,加上大小也是個干部,所以進廠之后,就有很多人給他介紹對象,在這些姑娘中,他一眼就相中了崔根娣 。
于是三代務農(nóng)的轉(zhuǎn)業(yè)軍人,和工人家庭的孩子組成了新的家庭 。
結(jié)婚之后,崔根娣先后生了一個女兒和兩個兒子,三個子女的誕生,讓這個雙職工的家庭也一下緊張了起來 。
當時兩口子都是普通工人,工資都不高,養(yǎng)三個孩子日子有點苦,所幸兩人是窮苦人家出身,能吃苦,日子倒也過得湊合 。

崔根娣文化水平不高,卻是個賢惠樸實的女人,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條,這也讓王洪文沒有后顧之憂,一心發(fā)展自己的事業(yè) 。
后來王洪文被調(diào)到北京,崔根娣也帶著孩子一起去北京生活了一段時間,不過她跟丈夫同事的家屬之間基本沒有什么共同話題,所以沒過多久又回到了上海,在廠里繼續(xù)上班 。
回上海時女兒跟著她,兒子則跟著王洪文在北京生活 。
王洪文在北京,很快就得到上面的賞識,職位也越來越高,后來竟然當上了副主席 。
不過即使王洪文職位再高,對于崔根娣來說也沒有什么影響,她依舊帶著女兒,做著自己的紡織廠女工 。

生活中,崔根娣不但從不借王洪文的身份給自己和女兒謀取福利,還一再告誡女兒,讓她只管好好學習,別在外面張揚 。
因為崔根娣的低調(diào),再加上王洪文到北京后幾乎不回上海的家,王亞萍的同學和他們的鄰居也就很少知道母女倆的身份 。
平靜的日子沒過多久,王洪文讓秘書廖祖康把兩個兒子送回了上海 。
跟著兒子一起回來的,還有王洪文的一封長信 。
信里,王洪文提出要和崔根娣離婚的要求,還把三個孩子一起托付給了崔根娣 。
王洪文說他們家鄉(xiāng)有句俗話,叫“寧跟討飯的娘,不跟做官的爹”,希望孩子能跟著崔根娣平平安安地長大 。
對于丈夫提出來的離婚要求,崔根娣表現(xiàn)的很平靜,只要孩子在自己身邊她就很滿足 。

崔根娣雖然答應了王洪文離婚的要求,但是兩人事實上還是未能離婚 。
王洪文被捕后,組織上曾問過崔根娣要不要和王洪文離婚劃清界限,崔根娣卻搖頭拒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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