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 上海嘉定公租房申請問答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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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公租房申請問答Q&A
 (更新時間:2021年10月11日)
01
Q:公共租賃住房和在市場上租賃的房屋有什么區別?
A: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或投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本區青年職工、引進人才和來滬務工人員等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在上海市范圍內,每個行政區僅有一家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機構(國有獨資企業)管理行政區范圍內的公共租賃住房 。在嘉定區范圍內管理公共租賃住房的就僅有上海市嘉定區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有限公司一家 。
02
Q: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有“門檻”嗎?
A:有,具體如下 ↓↓
1、個人申請:申請本區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個人應在本市有穩定工作,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并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
(二)已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 。
2、單位申請:申請本區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單位必須為在本區內辦公經營的具有法人資格的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或團體, 及其分支機構,其所屬員工應當與單位簽訂1年(含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由單位承諾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金;房屋租金由單位直接支付或單位提供擔保后由員工直接支付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可以優先申請:
? 對本區社會事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單位,如:醫療、教育、科研、市容環衛、公交軌交、公共管理等行業單位;
? 符合本區產業發展導向,政府重點扶持的現代服務產業、信息產業、科技研發企業等企業;
? 上一年度年納稅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單位;
? 因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引進各類特殊人才的單位,也可以單位申請的方式提出申請 。
經區人民政府認定,納入重點單位名單的單位,按照市里相關政策給予重點扶持 。其他需給予重點扶持的特殊情形,由區住房保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執行 。
3、申請本區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個人申請人或單位申請人所屬員工的本人及家庭成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①.在本區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積的計算標準,按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②.申請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 。
03
Q:什么是公租房人才價呢?
A:符合人才條件的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后可以享受公租房人才價格,租金略低于公租房租賃價格 。
04
Q:請問個人能否申請公租房人才價嗎?
A:個人不能申請人才價,必須通過單位申請,員工符合人才條件的才能享受哦(公務員不享受) 。
05
Q:如何申請人才價,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A:
1、與單位簽訂1年(含1年)以上勞動合同,具有本市戶籍或上海市居住證(應屆生可放寬至入住人才公寓起一年內提交);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聘任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且在相對應崗位上工作,在本區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
2、單位申請租賃住房人員需提交的相關資料:學歷證書、學歷鑒定證明(學信網上查詢)、職稱(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戶籍證明、居住證、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及共同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如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報到證等材料 。
3、網上填報申請信息時,“是否申請人才公寓”選擇“是”,“學歷”按實填寫,并在附件上傳相關學歷鑒定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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