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抵押登記需要向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當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地產權證(原件)和抵押擔保的主債權合同及房地產抵押合同(原件) 。辦理期限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7日內,如補件,文件補齊日為受理日 。
【房屋抵押登記手續怎么辦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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