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被告答辯技巧


訴訟離婚被告答辯技巧


1、應該先補足應提交的證據 , 防止舉證期間過期 。根據最高院的舉證規則 , 一般法院會在立案時 , 同時給原告一份舉證告之書 。
2、要注意與承辦法官聯系 , 及時知曉開庭時間 。根據民訴法的規定 , 法院應在開庭三日前 , 將傳票送達雙方當事人 。不過 , 由于法院開庭的時間 , 會影響雙方庭外調解的進度以及成功率 , 所以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顯得尤為必要 。
3、不放棄與對方的調解協商 。起訴到法院 , 更能促使雙方認識到客觀事實 , 更能認真審視自己的離婚要求 , 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 , 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
【訴訟離婚被告答辯技巧】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 , 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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