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方式 畢業生接收核準辦理指南


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方式 畢業生接收核準辦理指南


畢業生接收核準辦理指南
一、辦理依據
1、《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138號)第10條;
2、《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廈府〔2010〕214號)第8條;
3、《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完善我市戶籍遷移政策的通知》(廈府〔2018〕257號);
4、《重點群體來廈落戶實施細則》(廈人社〔2018〕246號) 。
二、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
1、在我市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研究生;
2、在我市落實就業單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當年度的高校畢業生為應屆高校畢業生);
3、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即依法辦理我市就業登記且在廈就業單位連續參加我市社會養老保險滿3個月)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往屆本科畢業生;
4、在我市連續繳交社會養老保險滿1年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往屆??飘厴I生 , 其中落戶思明區、湖里區應在思明區、湖里區單位連續繳交社會養老保險滿3年 。
三、申請材料
(一)往屆高校畢業生申報材料
1、報到證原件
2、畢業證書原件
3、辦理畢業生就業報到落戶承諾書原件(需個人簽字 。應屆畢業生或尚無法在學信網上查詢到學歷信息的畢業生需上傳)
(二)應屆高校畢業生申報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
2、辦理畢業生就業報到落戶承諾書原件
四、辦理渠道
方式一:登錄“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廈門分廳” (http://xm.zwfw.fujian.gov.cn) , 將地址定位至【廈門市】 , 在搜索框內輸入【畢業生接收核準】 , 點擊【我要申報】并登錄即可在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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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符合接收條件的畢業生 , 由用人單位登錄廈門人社局官網(http://hrss.xm.gov.cn)“網上辦事大廳--單位網廳--人事人才”服務平臺 , 根據提示申報擬接收畢業生個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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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說明
1.承諾時限:6個工作日 。
2.收費標準:不收費
3.聯系信息:
(1)市行政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分中心綜合窗口(廈門市思明區長青路191號勞動力大廈二樓);
(2)市人才服務中心代理單位及自管檔案單位接收的畢業生可直接到市人才服務中心窗口辦理(廈門市湖濱東路319號);
(3)各區人才服務中心代理單位接收的畢業生可直接到相應的區人才服務中心窗口辦理 。
咨詢電話:12333
【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方式 畢業生接收核準辦理指南】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 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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