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就業居住證辦理條件


杭州就業居住證辦理條件


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 , 須提供:
申領者本人在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不含一個月以上中斷或補繳)的憑證 。
居住證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在本市市區辦理居住登記并連續居住半年以上 , 且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 , 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設立的《居住證》受理點申領《居住證》 。
連續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 , 以公安機關或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的居住登記信息為準 。
【杭州就業居住證辦理條件】問:以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申領《居住證》 , 工作單位在杭州市市區 , 但社保在原籍繳納的 , 能否辦理?
答:不能 。對無法提供在市區范圍內一連續繳納滿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斷繳費或補繳)的社保憑證 , 不符合“合法穩定就業”申領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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