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例,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例1994

本文目錄一覽

  • 1,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修正
  • 2,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例1994
  • 3,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例2000
1,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修正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均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領導、部門指導、各方配合、單位管理、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采取綜合措施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行主要負責人責任制 。第六條 各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是本級人民政府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 。第七條 建立人口與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成員單位考核制度 。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民政、衛生健康、農業農村等成員單位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履行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職責 。第八條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計劃生育協會以及個體勞動者協會等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應當協助人民政府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第九條 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第十條 對在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生育調節第十一條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 。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 。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第十二條 已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一)夫妻雙方均為邊境地區居民的;(二)三個子女中有殘疾兒的 。第十三條 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 。生育登記服務,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 。第三章 計劃生育服務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計劃生育服務,提高公民生殖健康水平 。落實婚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減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嬰兒健康水平 。在全省實施免費婚前醫學檢查,所需經費由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負擔;欠發達地區和邊遠地區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統籌現有資金渠道予以適當補助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h級以上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對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十七條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選擇權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應當指導公民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措施 。實施避孕節育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應當征得受術者本人同意并保障受術者的安全 。第十八條 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使用避孕藥具,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人工終止妊娠術,輸卵管結扎術,輸精管結扎術以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診治等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予以保障 。具體經費來源以及支付方式按照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城鎮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其費用除國家承擔的專項經費外,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在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其他人員,由縣級人民政府解決 。第二十條 經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鑒定,確系避孕節育措施引起的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發放和管理非經營性避孕藥具 。藥品監督等部門應當加強對避孕藥具零售市場的檢查和監督 。禁止生產經營偽劣避孕藥具 。第二十二條 嚴禁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嚴禁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