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廢加標再浸出的回收率

【固廢加標再浸出的回收率】加標回收率計算為加標回收率=(加標試樣測定值-試樣測定值)除以加標量乘以100% 。以濃度值計算加標回收率理論公式可以表示為P=(c2-c1)/c3乘以100%,P為加標回收率;c1為試樣濃度 , 即試樣測定值,c1=m1/V1;c2為加標試樣濃度,即加標試樣測定值,c2=m2/V2 。計算結果不受加標體積影響的情況有,樣品分析過程中有蒸發或消解等可使溶液體積縮小的操作技術時,盡管因加標而增大了試樣體積;但是,樣品經處理后重新定容并不會對分析結果產生影響;樣品分析過程中可以預先留出加標體積的項目,當加標體積遠小于試樣體積時,可不考慮加標體積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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