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躍海,512宜賓公交車爆燃事件的案件影響

1,512宜賓公交車爆燃事件的案件影響嫌犯女兒晶晶平時住在學校,成績很好也聽話 。案發后,余躍海女兒晶晶的生活已經受到了影響 。不管是學校還是老師,都沒有對晶晶另眼相待,老師希望晶晶的生活不要因此受到更多的影響 。

余躍海,512宜賓公交車爆燃事件的案件影響


2,512宜賓公交車爆燃事件的案件偵查公交公司表示,是有人蓄意縱火導致此事故 。2014年5月12日警方查明“5.12”公交車燃燒事件死者身份 。死者躍海,男,漢族,四川省內江市人,生于1963年1月16日 。2014年5月13日,經公安機關初步調查,認定:宜賓“5·12”公交車燃燒事件是人為造成,現場唯一死者余躍海系縱火犯罪嫌疑人 。證據1:手機警方從死者腰部提取到一部手機,機主登記資料為余躍海 。證據2:親屬辨認經余躍海親屬辨認,死者為余躍海 。證據3:指紋2007年因一起傷害案,余躍海被翠屏區公安分局治安拘留15天,并留下十指指紋 。通過比對,認定同一 。證據4:DNA警方比對了余躍海和其女兒的DNA,認定二人系父女關系 。2014年5月14日下午,宜賓市公安局向媒體通報了宜賓“5·12”公交車燃燒事件案偵情況 。相關證據鎖定,警方最終調查排除了其他人員參與共同作案的可能,系余躍海個人實施的極端行為 。事發后,宜賓市檢察院派專人從立案、偵查,到破案進行了全程監督 。宜賓市公安局副局長廖方倫回應了“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這一問題:認定一個人是否有精神病,是一個科學、系統的論證過程 。初步查明情況顯示,嫌犯縱火前后并無明顯精神病跡象 。余余躍海的朋友介紹,余躍海平時喜歡喝酒,在縱火前的一段時間曾對朋友表示“自己有病,快要死了” 。四川宜賓警方通報公交縱火案嫌犯余躍海作案過程:縱火者余躍海于2014年5月12日15時55分許,乘坐電三輪離開其住地,手提藍色包裝袋,袋內有裝汽油的白色塑料桶 。16時45分許,到達南門橋北橋頭女學街口公交車站,并在此逗留 。16時56分許,登上14路公交車中門,手中提有藍色包裝袋 。16時58分許,在14路公交車中門處傾倒汽油并用打火機點燃,引發公交車燃燒 。【余躍海,512宜賓公交車爆燃事件的案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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