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房需要哪些手續和流程

1、通知
【接房需要哪些手續和流程】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后 , 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 , 按有關規定 , 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 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即默認交接已經完成) 。
2、驗收
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 , 并做好記錄 , 同時 , 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 。
驗收時 , 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 。開發商不出示的 , 購房者可以拒絕驗收 , 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
3、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根據相關規定 , 商品房交付使用時 , 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
4、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 , 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 , 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接書 。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 , 應做好記錄 , 要求開發商簽字 , 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準 , 再簽署房屋交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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