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哺乳期上班時間規定

【2020哺乳期上班時間規定】

2020哺乳期上班時間規定

哺乳假一年(寶寶出生后一年計算),可以享受每天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為1小時 。提前一小時下班或晚上班1小時(哺乳假含人工喂養) 。
1、哺乳時間:對撫育未滿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應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為30分鐘 。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并使用 。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 。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 。
2、嬰兒滿周歲后,確診為體弱兒,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
3、確診患有更年期綜合癥的女職工,癥狀較重,每月可給予公假休息1-2天 。
4、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國家教委教人[1992]8號) 。
5、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不能以懷孕、生育、哺乳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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