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離婚時,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廈門|離婚時,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律師告訴你 , 可以!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退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 都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 特別說一下 , 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 , 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

【廈門|離婚時,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 , 是可以得到支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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