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滿了三十天就可以直接走人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無固定期合同辭職可以直接走人嗎】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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