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長春出臺20條樓市新政,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首付比降至20%

新京報訊 (采訪人員饒舒瑋)5月7日,新京報采訪人員從長春市人民政府官網處獲悉,其于5月6日發布了《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有效應對疫情影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和良性循環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出二十條具體舉措,包括階段性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加大對房地產企業的金融支持等。據了解,以上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及另有規定外,有效期暫定為2年。 其中,《通知》明確,階段性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具體為在2022年12月31日前,職工首次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同時,為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通知》規定,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對于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利率執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對于企業而言,《通知》提出加大對房地產企業的金融支持、加大對施工建筑企業的融資支持及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等內容。其中,在預售資金監管方面,《通知》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保函,以保函替代預售監管資金。此外,對于2022年度涉及施工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依開發企業申請可以提前提取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賬戶余額,專項用于本項目復工復產,后續商品房銷售款需足額補齊提取金額。 編輯 楊娟娟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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