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幸孕星保險條款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平安幸孕星是屬于一款醫療保險 , 和其他醫療保險不同的是 , 平安幸運星是有兩位保險人的 , 分為第一被保險人和第二被保險人 , 第一被保險年齡為20—40周歲 , 已孕且孕周不超過28周的女性;第二被保險人為保險期內第一被保險人所分娩的活產新生兒 。 那么平安幸孕星這款保險的保險條款具體有哪些?一起來了解一下 。
平安幸孕星保險條款
【1】第一被保險人妊娠特定基本住院醫療保險金 , 扣除免賠額之后有社保100%報銷 , 無社保報銷70% , 包括有子癇癥、前置胎盤、胎盤早剝等26種妊娠特定疾病;
【2】第二被保險人住院醫療保險金 , 在第二被保險人出生之日起15天內診斷需進行住院治療的 , 期間產生的醫療費用 , 扣除免賠額后 , 按70%賠付;
【3】第二被保險人先天性疾病保險金 , 第二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初次患合同約定的先天性疾病 , 按對應金額給付 , 一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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