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災現場未成年人應堅持的原則是


在火災現場未成年人應堅持的原則是


在火災現場未成年人應先逃生 。在火災現場 , 未成年人不得參與消防和救援工作 , 也不得組織未成年人參加 。
【在火災現場未成年人應堅持的原則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任何單位和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任何單位發生火災 , 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 。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 。
火災現場逃生:1、不入險地 , 不貪財物 。在火場中 , 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 。身處險境 , 應盡快撤離 , 不要因顧及貴重物品 , 而把寶貴的逃生時間浪費在穿衣或尋找、搬離貴重物品上 。已經逃離險境的人員 , 切莫重返險地 , 自投羅網 。
2、熟悉環境 , 牢記出口 。當你處在陌生的環境時 , 如入住酒店、商場購物、進入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時 , 為了自身安全 , 務必留心周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的方位和數量等以便關鍵時候能盡快撤離現場 。
3、撲滅小火 , 惠及他人 。當發生火災時 , 如果發現火勢并不大 , 且尚未對人造成很大威脅時 , 當周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 如滅火器、消防栓等 , 應努力將小火控制、撲滅;千萬不要驚慌失措地亂叫亂竄 , 置小火于不顧而釀成大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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