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怎么讀音普通話 意思讀音是什么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核心,也是民法的難點,我們需要從意思表示的概念、構成要件、表示方式、生效和解釋等五個角度來學習 。本文章主要通過介紹意思表示的構成要件來幫助大家透徹理解民法中的這個難點知識 。
一、概念
意思表示,即是民事行為能力適格之表意人,將自主形成的效果意思表達于外部的行為 。
二、構成要件
意思表示的構成要件包括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主觀要件即是表意人的內心意思,客觀要件即表意人的表示行為 。
(一)主觀要件
1.行為意思
行為意思,即指有意實施行為之意識,該項意思表明,外在行動是行為人自主意思支配的結果 。例如,甲在自助餐廳取用食物、甲在超市選購物品 。
【注意】若無意識狀態之下的行為,如催眠的言語、神經反射、睡夢中的行為,以及被物理強制下的行為,均缺乏行為意識,原則上不構成意思表示(心理上的強迫構成脅迫,不缺乏行為意思,所以是可撤銷的法律行為的原因之一)
2.表示意識
表示意識,即指行為人就其行為具有某種法律上意義有所認識 。例如,甲打電話給乙表示解除合同,因甲對其在打電話有所知覺,故有行為意思;并且因甲對其行為將發生一定法律效果有所認識,故有表示意識 。
最典型的事例,即在拍賣會舉手為要約拍賣,而某男不知,見到朋友舉手示意,形式上符合拍賣的舉手,該男子的舉手行為不構成要約,故無表示意識 。
3.效果意思
效果意思,即行為人欲依其表示而發生特定法律效果之意思 。例如,甲欲通過與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獲得乙房屋的所有權 。
(二)客觀要件
意思表示的客觀要件即表示行為,包括明示、默示和沉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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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題鏈接】
教授甲舉辦學術講座時,在禮堂外的張貼欄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書名及價格,告知有意購買者在門口的簽字簿上簽名 。學生乙未留意該公告,以為簽字簿是為簽到而設,遂在上面簽名 。對乙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A.乙的行為可推定為購買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為構成重大誤解,在此基礎上成立的買賣合同可撤銷
C.甲的行為屬于要約,乙的行為屬于附條件承諾,二者之間成立買賣合同,但需乙最后確認
D.乙的行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間并未成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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