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轉租合同注意事項


商鋪轉租合同注意事項


依法律規定 , 轉租其實涵蓋了法律規定的兩種變更方式“轉租”和“承租權轉讓” , 依法律規定 , “轉租”是指上手租賃關系不解除 , 本手在此建立租賃關系 , 而“承租權轉讓”是指上手租賃關系 , 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建立租賃關系 。在這兩種形式下 , 對于商鋪轉租 , 我們必須要了解一些注意事項!以下是知識庫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商鋪轉租合同注意事項及相關范本 , 歡迎參考閱讀!
商鋪轉租合同注意事項如下:1、轉租必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 , 同樣承租權轉讓中 , 解除原租賃合同和重簽新租賃合同 , 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張一筆補償費 , 主要補償裝修損失等 , 此筆費用不屬于法定承租人應承擔費用 , 但法律亦沒有明確禁止 , 因此 , 只要雙方當時協商同意的 , 亦會受到法律保護 。建議承租人在支付此筆費用時 , 應當考慮分批次與轉租或承租權轉讓錯作環節結合起來支付 , 以此降低資金風險 , 并可考慮將營業執照辦理成功作為該筆費用退還或解除情形 。
店鋪轉讓或轉租可以節省投資、時間及精力等 , 但也存在較大的風險 , 一般會遇到:接手后房東不讓轉讓問題 , 房東惡意漲租 , 轉租人未經房東同意私自轉讓等問題 。
店鋪轉讓大致分以下幾個步驟:一、確定轉讓人的身份 , 看他是否有與房東的租賃協議 , 如果店鋪經營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 , 首先要查看店鋪的產權證明、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其他相關證件是否齊全 , 并初步咨詢轉讓價格及房屋的租金情況 。
如果店鋪經營者也是承租人 , 則必須查看其與房屋產權人所鑒定的原始合同 , 并檢查其是否有轉讓(轉租)權;鑒定合同時要三方同時在場并鑒字證明 。(即產權人、經營者、接手者)
因為一般情況下轉讓之前 , 轉讓人都會要求在簽定協議之前要交付一定數額的定金 , 如果這里不注意很容易被騙 。
二、若有意接手 , 雙方可洽談房屋租金及店鋪經營設備、裝修等轉讓項目的具體價格 。若談定則可預付一定數量的定金 , 以保證優先接手店鋪的權利 , 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條 , 收條要寫清時間、金額、定金的用途等具體內容 。
這里要注意是整體轉讓還是空店轉讓 , 如果是整體轉讓請千萬點清設備和物品明細 , 免得少數量或缺質量 。
三、雙方鑒定《店鋪轉讓協議》及《房屋租賃合同》 , 從而約定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 。
四、合同簽署完畢 , 按合同約定方式結付轉讓費用 。
五、轉讓方有義務協助接手方進行過戶變更手續 , 因此 , 接手方要及時憑鑒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證件到工商部門辦理好更名登記手續 , 以確定經營的合法性 。
六、務必考察店鋪轉讓的原因及之前的債權、債務情況 , 并在合同中明確注明 , 以免跌入轉讓合同的陷井 。
八、務必事先調查清楚您所看中的店鋪地段在短期內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遷規劃 , 從而避免上當受騙 。
九、為了避免造成房東干涉轉讓的事情發生 , 請務必在合同簽定時與房東約定好:有轉讓的權利 , 有優先續租權 , 房東不得以任何方式涉店鋪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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