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幾個月是危險期,感情經歷的四個階段和兩個危險期( 二 )


朦朧期(眼里只有對方的好)
熱戀期(感情進一步升溫,互動增加,天天膩歪在一起,吃喝拉撒住)
矛盾暴發期(矛盾凸顯,日常瑣碎事情很多)
結婚或分手(作出決定)
感情第三個階段矛盾爆發期和結婚后的七年之癢,是兩個危險期 。
現在的年輕人已經沒有所謂的七年之癢了,三年或者兩年之癢已經很多了 。
為什么結婚后還會出現兩年之癢的危險期?
有一部分人結婚對象是認識幾個月的相親對象,有的是談了半年的自由戀愛,剛好父母催婚了,就順便見父母結婚了,這種關系相處大概兩三年就會進入戀愛的第三個階段即矛盾爆發期,不合適自然會離婚,合適的情況下婚姻之船就會從淺水區進入深水區,以后再離婚的概率就會很低了,用曹操的話來講就是你們無憂了!
當然安全度過危險期的婚姻也不是100%就不會再出現婚姻危機,不會再離婚,比如紫金礦業的董事長63歲陳景河和38歲投行女走進了婚姻,63歲的陳景河當然不是沒有度過七年之癢,陳景河的發妻賴金蓮在2019年去世了,包括楊振寧教授娶翁帆也是如此,不過老年人離婚再娶這種情況并不少見,所以七年之癢度過之后也不是絕對安全的,我們應該對自己的婚姻時刻保持警惕和自我反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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