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里為什么不能穿內褲

刑事拘留由看守所執行,在收押犯罪嫌疑人時,會扣押其隨身物品、外衣、鞋子,該人只著內衣及號服進入監舍 。該人物品會有開具一式三份扣押物品清單,在該人出所時持清單 , 領回扣押物品 。在押人員如攜帶危險品未被發覺的,違反監規,會被加戴械具、嚴格監控 。
【法律依據】
【在看守所里為什么不能穿內褲】《看守所條例》第十一條 , 看守所收押人犯 , 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 。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勞動改造機關 。違禁物品予以沒收 。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制作記錄 , 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 。對女性人犯的人身檢查,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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