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幾次才可以強制性離婚 起訴幾次可以強制離婚

法律沒有規定離婚訴訟幾次才可以強制離婚 , 一般判決離婚依據的是夫妻雙方感情破裂 , 無調解和好的可能性 , 法院才會判決離婚 。

離婚訴訟幾次才可以強制性離婚 起訴幾次可以強制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 , 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 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 , 調解無效 , 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調解無效的 , 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離婚訴訟幾次才可以強制性離婚 起訴幾次可以強制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 , 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 應準予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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