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現在我國房屋買賣的數量依然很大 , 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購房者的身影 。 買房一直都不是一件小事 , 在買賣房屋過程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 發生糾紛的原因多種多樣的 , 最常見的就是合同糾紛 , 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 那么當交易過程中 , 我們要提前了解買房過程中有哪些情況可以合理解約 , 為避免給自己的切身利益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
買房過程中有哪些情況可以合理解約?
1.因賣方超過合同約定不交房 , 買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 如果出賣方延期交房;購房者已經明確通知催促后三個月仍未交房的 , 購房者可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 并要求出賣方返還其已付房款及利息 。
2.因賣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不辦理過戶手續 , 買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內容 。 如果由于出賣方原因;在超過了合同約定時間或者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的期限一年之后 , 還無法為購房者辦理產權登記的 , 出賣方應同意購房者解除合同的請求 , 并賠償其相關損失 。
3.買方銀行貸款未獲批造成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買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
4.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時 , 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
【購房置業|買房時發現房子有問題,可以與開發商解約嗎?】5.套內面積或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等 , 合同也無處理約定 , 且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 , 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
6.拆遷人將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的 , 被拆遷人可以向拆遷人請求解除安置協議 , 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
7.開發商將商品房出賣后 , 又將同一房屋進行抵押的 , 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
8.開發商將同一房屋出售給兩個以上的消費者的 , 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
9.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 將房屋出售給買受人的 , 買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 。
10.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 再將此房屋出賣給買受人的 , 買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 。
以上就是關于買房時有哪些情況可以與開發商合理解約的解釋了 , 購房合同是為了保障購房者和開發商權益而簽訂的 , 如果雙方發生分歧和糾紛的話 , 購房合同可做為法律依據 , 向開發商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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