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繼承遺產要如何做才有效

繼承人確定放棄繼承遺產的,必須得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做出 。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后 ,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 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
【不想繼承遺產要如何做才有效】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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