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怎么算

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在上一次的判決書下達之日起開始計算六個月,判決書生效日期是案件中最后一方當事人收到判決書之后上訴期滿之日 。
起訴離婚的時間計算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即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這種情況下,并非是指法院作出判決的當日,而應該是法院作出不準離婚判決并且判決開始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種即調解和好的情況 。需要注意:很多離婚案件在訴訟過程中都會出現撤訴,卻并非都是調解和好的撤訴 。即便如此,無論哪種撤訴 , 都要從撤訴第二天開始計算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 。
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 。期間開始的時和日 , 不計算在期間內 。
【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怎么算】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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