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非農戶子女能繼承宅基地和承包地嗎?繼承要滿足什么條件?

深圳市|非農戶子女能繼承宅基地和承包地嗎?繼承要滿足什么條件?
深圳市|非農戶子女能繼承宅基地和承包地嗎?繼承要滿足什么條件?
【深圳市|非農戶子女能繼承宅基地和承包地嗎?繼承要滿足什么條件?】深圳市|非農戶子女能繼承宅基地和承包地嗎?繼承要滿足什么條件?

改革開放后 , 允許農民進城經商和務工 , 允許在城里購買商品房 , 還允許農民把戶口遷入到城市 , 因此有很多農村戶口進城落戶 。 但是一些進城的人的父母基本是留在農村 , 盡管自己子女轉為非農戶口 , 但他們還是愿意生活在農村 , 不愿意把戶口遷出去 。 于是現在很多家庭經常會遇到一個問題 , 就是農村父母去世后 , 農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要怎么辦?是否可以繼承?對于非農戶子女繼承農村土地規定 , 很多人都不清楚 , 下面就給大家介紹2022年非農戶子女繼承農村土地(包括宅基地、承包地)的條件 , 以及其它的相關規定 。

非農戶子女能繼承農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嗎?
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 , 農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所有權是歸村集體所有 , 承包權及使用權歸個人 , 農民只擁有使用權 , 是沒有所有權的 , 而且取得土地承包權及使用權的 , 必須是本村村民 , 外村村民及農村戶口轉出去的 , 是不能取得承包權及使用權的 。 因此不管子女是農村戶口 , 還是非農戶口 , 其實是沒有繼承這個說法的 。
但如果是農村戶口 , 父母去世后 , 由于農村的承包地是家庭聯產承包的 , 子女還在戶口本里 , 屬于共同承包人 , 是可以繼續履行承包合同的 , 宅基地也是一樣的 。
但如果是非農戶口子女 , 由于戶口已經遷出 , 是無法繼續承包田地的 , 而宅基地也是不能單獨繼承 。 但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 , 被繼承人的房屋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 遵照房地一體 , 可以繼承房屋所有權 , 以及宅基地使用權 , 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合法繼承 。

非農戶子女繼承宅基地要滿足什么條件?非農戶子女是可以繼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 。 自然資源部明確規定 , 若不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 因繼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 , 可以進行確權登記 , 但是在進行確權時 , 要在不動產登記簿及證書附記標注“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
但是如果父母的宅基地上 , 已經沒有能夠居住的房屋 , 會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 , 如此非農戶子女就無法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 因此可知 , 非農戶子女繼承宅基地 , 要滿足的條件就是宅基地上有房屋 , 等房子坍塌不能住人 , 就會被拆除 , 宅基地被村集體收回 。
非農戶子女繼承農村房屋可以確權嗎?可以進行確權 , 自然資源部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 , 明確答復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 。 這句話的意思是 , 非農戶口子女能夠繼承農村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權 , 且依法進行確權登記 。

非農戶子女繼承農村房屋的政策規定1、轉讓:非農戶子女通過繼承方式取得農村宅基地房屋 , 原則上不可以轉讓 , 若想轉讓 , 需轉給本集體符合宅基地審批條件的村民 , 且轉讓要經過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 。
2、翻建:非農戶子女繼承房屋后原則上不可以對房屋進行翻建、擴建 , 未經批準 , 不可以在宅基地的院落內新建房屋 , 或者是其它的附屬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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