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置業|網傳謝娜夫婦為避開大額中介費,私下聯系房東買房將被起訴

購房置業|網傳謝娜夫婦為避開大額中介費,私下聯系房東買房將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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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 , 一則關于明星張杰、謝娜夫婦購買上海思南公館房子卻跳單的文章在網上發酵 , “明星”“豪宅”“跳單”這些關鍵詞瞬間吸引了網友的關注 。
【購房置業|網傳謝娜夫婦為避開大額中介費,私下聯系房東買房將被起訴】一名化名H的經紀人表示 , 張杰、謝娜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兩次在其帶領下看房 , 而后以不喜歡這套房子為由不再購買 , 但后期H發現 , 二人其實是私下聯系房東購買了該房源 , 以此避開大額中介費 。

房屋買賣屬于商業行為 , 在商言商 , 契約精神是第一位 。
如果中介和看房人提前簽訂了合約 , 并對看房人的行為做了約定 , 比如帶看后不允許再找其他中介帶看 , 帶看后如果購買必須在這里購買 , 否則面臨怎樣的賠償 , 那出現這種所謂的“跳單”的情況直接按合約索賠即可 。
如果沒有簽訂任何合約 , 看房人只是找中介帶看一兩次 , 就要求購房者必須在這個中介公司購買 , 這種行為法律上沒有任何支持 , 情理上也屬于欺行霸市 。 畢竟購買行為并未開展 , 中介帶著看了兩次房子勞動力成本值不了幾十萬 。 作為買家 , 要不要買跟誰買 , 作為賣家要不要賣給誰都是最基本的自由行為 , 除非有一紙合約的規定 。
實際上房產中介行業里的跳單最常出現的是同一公司下不同門店的跳單 。 比如在某家或者某某某家的a門店看房談費用 , 之后同一家公司下b門店為了搶客給予更低的傭金優惠最后在b門店成交 。 公司內部為了防止惡性競爭會對b門店做嚴厲的懲罰(比如b需要完成后續所有流程但所有傭金歸a門店) 。 但同行之間的競爭既正常 , 又常見 。 只要客戶沒簽訂意向協議 , 被其他公司同行以更低的傭金搶單再正常不過了 , 因為這對這家門店自己也是常規操作 。
再次強調 , 這一切是經紀公司內部或者之間的問題 , 和買房的客戶沒任何關系 。 作為買房人 , 只要沒簽合同約定賠償 , 誰傭金便宜找誰買 。 如果簽訂意向合同 , 毀約賠償一分錢也少不了 。

經紀公司為了避免同行競爭 , 會在房東身上打主意——給予一定條件(比如直接給錢或者簽保價協議甚至什么都沒有)誘使房東簽獨家代理協議 , 換句話說房東的房子只能讓該中介公司賣 , 否則面臨巨額賠償 。 這樣拿到房源等于擁有房子買賣的絕對控制權 , 作為買房者要么不買要么只能找我買 , 談傭金 , 不存在的 。
至于本案例 , 其實疑點重重 。
明星作為買方 , 找經紀公司帶人看了幾次房 , 如果沒有簽訂意向合同本來一分錢都不用付 。 如果簽訂了合同一定會依照合同賠償 。 畢竟能賣6千萬別墅的肯定是兩家經紀公司中的一家 , 數千億資產數萬億流水 , 完備的法務會輕輕松松教會任何人做人 。 既然如此 , 買方還找律師干什么 , 還威脅經紀人?威脅什么呢?威脅經紀人給錢還是威脅經紀人不給錢?就算給錢也是給公司 , 就算是起訴也是起訴公司 , 和經紀人個人有什么關系?如果是事實 , 最大的可能性是經紀人自身和明星個人發生矛盾 。 能想象到的矛盾是經紀人拿此事做要挾要明星給予補償 , 否則曝光(這事對普通人屁都不算 , 但對明星不一樣) , 結果沒談攏明星找律師解決 。
至于經紀人受到挾跑到美國 , 最后過的凄慘 , 只能說是賣慘了 。 首先不可否認能正經途徑肉身去美國的都是有些資產和能力的 , 其次這是個啥子事能收到啥子程度的威脅 , 你是找明星要錢而不得 , 而不是公司騙了明星錢明星找你追債黑 , 威脅“就不付傭金\"就能讓你“逃”到美國 , 這也任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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